通識與傳媒「講座」 - 明報校園記者計劃
李振威﹕偵查報道考常識

通識與傳媒「講座」

今年校記計劃的主題既為「認識傳媒,掌握通識」,迎新營中又怎可不談傳媒與通識的關係﹖今年請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梁偉賢和陳韜文,加上資深傳媒人李燦榮和前《明報》記者李振威,為校記講解「通識對偵查報道的重要性」。通過他們以往偵查報道的經驗,加上兩位教授以學科角度剖析通識與偵查報道的關係,相信校記在講座後都會同意「學好通識,做好偵查」。

  

  偵查報道可揭發社會問題,現職職業訓練局外務處傳媒事務組的李振威指出,偵查報道有別於新聞發布會,不會有專人講解事情經過,或提供受訪者讓記者採訪。偵查報道大多始於一個疑問——例如街市魚檔養魚的水是否合乎衛生標準。一宗意外事件,背後到底有什麼原因,反映了什麼漏洞。為了解答疑問,記者須以各種手法偵查,在偵查的過程考驗記者的常識,例如偵查養魚水衛生問題時,記者是否懂得分辨鹹水魚和淡水魚,便會影響他能否成功獲得合適的養魚水化驗。

  

  好奇心變問題

  

  陳韜文表示,記者的知識層面廣泛,才能全面發掘事件內裏的問題,蒐集合適的資料,寫出深入的偵查報道。梁偉賢亦進一步指出,正正由於偵查由好奇心開始,掌握通識才懂得如何將好奇心變成問題,如何多角度觀察,如何界定問題的範疇和重要性,否則就「只看到一棵樹,卻看不到背後有整個森林」。他舉例,偵查官員是否以權謀私,記者對政治、財政、法律等範疇都必須有認識,否則難以入手。

  

  觀察‧觸覺‧分析

  

  李燦榮亦指出通識可以幫助思考。他認為,作為記者需要在訪問前對事件多角度的分析、思考,作為讀者亦應該細心閱讀新聞,思考「新聞報道是否事實的全部」。

  

  那麼,何謂通識﹖梁偉賢認為,通識即是通達,掌握通識代表能夠觸類旁通,一理通百理明,對提高記者必須具備的三種能力﹕銳利的觀察、敏銳的觸覺和分析能力都有幫助。講者們不約而同地建議校記多看不同類型的書籍,多與不同界別的人交談,別規範自己只專注學習某一範疇的知識,讓各方面的知識慢慢累積,對採訪報道大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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