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大人物小事 寫小人物大事 - 明報校園記者計劃
香港電台新聞部記者鍾慧儀與校記分享採訪經驗,並生動地指出新聞寫作的要點。

寫大人物小事 寫小人物大事

寫稿和拍照是記者的日常工作,今次迎新營的工作坊請來經驗豐富的嘉賓向校記講解新聞攝影和寫作技巧。

  好新聞相引起共鳴

  怎樣才算是好的新聞相片﹖「攝影記者有記者兩個字,相片在視覺上『靚』之餘,我們更要了解事情的核心,令讀者產生共鳴。」《明報》攝影記者賴俊穎解釋,新聞圖片要交代事情,要捕捉剎那的氣氛,並要靠觀察,與人物互動,透過相片表達「不尋常」。

  賴俊穎指出,攝影要注意光源和構圖﹕「『光』是一張相的靈魂,還要想想影相的地方、物件,與自己有什麼關係。」她續稱﹕「為什麼日常新聞不以畫來代替相片呢﹖因為相夠快、有對應和可信度高,只要你影到那一刻,我看到照片就相信是真。」

  好寫作要「重要」「有趣」

  至於新聞寫作,香港電台新聞部記者鍾慧儀引用《明報》總編輯張健波的話,「新聞需包括兩個i,即important及interesting。」她提醒同學不要將個人想法加於新聞中,可有角度地將事實寫出,因為「事實比主觀感受更為有力」。

  《明報》記者李曉雯則認為,一則好新聞是從小人物寫到大事,從大人物寫出小事來。她舉例訪問田北辰,大家都知道他是生意人和九鐵主席,但除了這些,他又如何教導下一代成功之道﹖「一個日理萬機的人,能寫出他人性的一面,就是大人物寫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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