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僭建風波」報道背後 - 明報校園記者計劃

「鄭若驊僭建風波」報道背後

《明報》「鄭若驊僭建風波」系列報道,奪得香港報業公會2018年度「最佳獨家新聞」獎冠軍。

系列的第一篇「鄭若驊獨立屋疑有僭建地庫」,刊於2018年1月6日《明報》頭版,這天乃國務院頒布委任鄭若驊為香港特區律政司的翌日,並是她正式履新的一天,報道的震撼程度可想而知。

2019年4月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明報》的「香港再定位:邁向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高峰論壇時表示,《明報》近年揭秘式、調查式的報道為她的同事「帶嚟一啲麻煩」,但仍值得重視同尊敬。林鄭特首所言,不知是否與這報道系列有關。

「鄭若驊僭建風波」的來龍去脈,參與採訪的其中一位記者林浚源,曾於2018年1月22日《明報》副刊「世紀」版「編輯室手記」撰寫「地庫開P帶來啟示 攝得照片偵破僭建」披露,以下為他的原文。

地庫開P帶來啟示 攝得照片偵破僭建
文.林浚源 自《明報》在律政司長鄭若驊履新當日(2018年1月6日)刊出其大宅懷疑有地庫等僭建物的報道,社會熱烈討論,除了關注僭建報道的發展,不少讀者、議員及官員心中都有一個疑問:為何是鄭若驊?是否有人爆料?

 其實自高官問責制實行以來,加上過往曾有非公務員出身的高官被揭發利益衝突,現時每逢有新任高官或特首上任,傳媒同業都會自行做「品格審查」,有別於政府的審查可以跟目標人物見面及獲取資訊,記者只能利用公開資料如公司及土地查冊等方法調查。

 事實上,林鄭月娥出任特首,以至其班子內的新面孔上任前,本報亦曾進行基本調查,只是偵查工作向來吃力不討好,付出了時間及努力,卻不一定有報道「出街」。當然,若從市民角度看,官員背景「乾淨」是值得欣喜的事。至於有人質疑為何要花費精力偵查高官,道理很簡單,這是傳媒天職,在開放及進步的社會,官員有權力必有義務,而接受社會監察應屬最基本的義務。

 以今次鄭若驊的個案為例,記者除基本查冊外,由於鄭並非高調的人物,記者亦曾翻查舊新聞以了解其個人背景。而2016年12月多份報章大篇幅報道其海詩別墅獨立屋遭爆竊則引起小記們關注,尤其文中提到鄭的家人在地庫「開P(Party,即派對)」。

 曾處理過梁振英及唐英年僭建新聞的記者,對「獨立屋」及「地庫」兩詞同時出現時都會特別敏感,但新聞報道的隻言片語當然不能視之為證據,故記者其後透過親身觀察、比對原有圖則、徵詢認可人士意見甚至到旁邊獨立屋「放蛇睇樓」,務求從多方面證實地庫等僭建物。

 至於為何要等到鄭上任才發放有關報道?跟《明報》當年揭發唐英年大宅僭建地庫一樣,地庫是眾多僭建設施中最嚴重卻又最難證實,記者在觀察及求證過程中面對多項困難,其中一個方法是透過屋宇署去證實,並期望在署方證實後才刊出報道。而記者「入紙」查問時,鄭若驊的任命只是傳聞,鄭既不是律政司甚至不是「候任」。

 詢問屋宇署後,記者並無放棄自行證實地庫的存在,亦曾想過多種不同方法,最終選定「地面層下行樓梯」這個方向。雖然科技進步,記者可用航拍機取代「吊臂車」,但日間室內較外面暗形成反光,夜間又要視乎屋內燈光及窗簾遮蔽等多項因素,記者及攝記同事多個晚上頂着寒風,終於在1月4日晚上拍得關鍵相片,距離見報只差一步:詢問屋宇署和當事人鄭若驊;而恰巧地,當晚政界已傳政府或於翌日(1月5日)公布任命鄭若驊為律政司長;結果傳聞成真,政府於1月5日早上宣布鄭的任命,記者不敢怠慢,同日再詢問屋宇署及律政司,並於下午到鄭若驊的大律師樓當面詢問她。有關報道便於1月6日見報。

 手執權力的高官是何方神聖?其言行如何?必定是公眾關注議題,傳媒的職責就是發掘,確認是事實便公開,讓公眾判斷;記者尋根究底的過程並無取向,亦不會有所針對,全部都是新聞的考慮。

 地庫開P的啟示,正好反映傳媒報道屬歷史的一部分,而歷史是不可逆轉,卻又不斷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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