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採自主 不能妥協 - 明報校園記者計劃

編採自主 不能妥協

文.彭月

 做了兩年編輯,今年也開始採訪。偶爾遇到受訪者提出刊登前先看採訪稿的要求,語氣懇切的有,急迫的亦有。無論是受訪者希望觀點能全面呈現,還是因為摸不準官方口徑,想盡量規避風險而提出要求,情理上,記者個人都可以理解。但作為一名新聞從業員,守住「編採自主」基本原則至為重要,這點絕不能妥協。

 早前,一名內地受訪者要求確認稿件,在記者明確拒絕之後,並沒有多說。誰料到,版面初樣完成,部分細節需要核實而聯絡時,對方再提出要求,並稱需要他們確認才可刊登。記者堅持不會預早提供稿件的前提下,才知隱憂。報道出街當日,對方還希望能改變什麼,記者只是回覆:「請認真看看報道。」這事讓人不禁搖頭,現在已經人人自危到這種程度了嗎?當然,新聞採訪也並不是只為了呈現事實而罔顧一切,受訪者如提出自己的擔心,採訪者與受訪者之間會騰出一個合理的協調空間。

 新聞從業員的自主與獨立

 一篇採訪稿,應以中立的態度陳述事實和還原真相;作為受訪者,不同的人因立場不同,看待事物角度不同,會對同一個事件有不同的理解,同時又希望呈現自己正面形象。此時,為了保證撰寫稿件的自主性和記者的獨立判斷,給採訪對象看稿便是新聞從業員不可踰越的紅線。如果要避免事實性錯誤,double check訪問中不確定之處則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每年兩會,新聞採訪自由都成為本港同行之間熱議話題,而2015年兩會「陳道明改稿事件」也成為內地行家的探討焦點。事緣一名新華社記者在新華視點微信號發表了一篇文章〈記者手記:陳道明席地而坐,為我親手改稿〉,批評聲音主要是記者同意受訪者改稿,即是說準備工夫不到家,而文章中呈現了過多的個人情感,讓人難以相信是在陳述事實。記者的專業能力受到了質疑,也違反了「編採自主」的新聞倫理。《華爾街日報》中文版總編輯袁莉在微博發表觀點:「稿子怎麼可以讓採訪對象改?這不是新聞業大忌嗎?雖然喜歡陳道明,但這事不妥。聽說過有些採訪對象是要求文章發表前看稿子的,對這個一定要回答:不行!」

 受訪者也許不明白新聞行業的具體運作,把關之處在採訪者本人。這次在與內地受訪者協調的過程中,對方負責聯絡的香港單位似乎也很不明白編採自主的準則,讓人頗感意外。

原刊2019年3月29日《明報》副刊世紀版「編輯室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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