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記者在《明報》 - 明報校園記者計劃

新手記者在《明報》

文.艾博瑜

 轉眼間已經在《明報》工作兩個月了。這兩個月來,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明報》對新聞報道極為嚴謹的態度。

 猶記得有一次由採訪主任審閱我的稿時,她就像中文老師一樣,向我仔細解釋引述別人說話時用的「表示」、「指」和「稱」有何分別,不可混為一談;又有另一名採主教我一些小方法,在每次交稿前重複檢查文中提及的資料,如人名及頭銜,確保不出錯。

 坦白說,上班的第一個月,一方面要適應記者須「四處跑」的工作模式,另一方面要適應公司極為嚴謹的要求,令我感到十分疲倦,以致我好幾次休假時,本已約好了朋友外出,最終都要爽約,整天躲在被窩裏休息。

 當記者的辛苦與滿足

 當記者除了辛苦,也有令人滿足的時候。最近我負責一個報道,是關於有環團在香港一個槍會附近發現殘留射擊物。這篇報道對我這個「菜鳥」記者而言,可說是一個大挑戰,因為報道涉及對該槍會的指控,採主也一直提醒我「做這些報道要有收律師信的準備」,處理資料及用字必須非常謹慎,以免引起任何誤會。

 五月初,我和其他行家第一次到大帽山考察,攀山涉水時,突然聽到一下一下槍聲在頭上響起,頓時感到害怕,但考察時仍然要「眼看四方、耳聽八方」,把觀察到的事物一一記錄下來。考察過後向採主「報料」,她建議我查冊,包括查槍會的公司註冊資料及翻查地契,以及找多個政府部門回應事件。由於該槍會從頭到尾都沒有承認過殘留在水塘區及郊野公園的射擊物是屬於他們,所以寫稿時要交代得十分清楚,不可以直接將兩者扣上關係。

 查冊及查地契都是我這個「菜鳥」從未做過的事,慶幸同事非常樂意幫忙。由於槍會一直都未回應我的查詢,當整理好資料,我就前往該槍會「拍門」,親身請對方回應問題,雖然最後「拍門」不果,報道刊登時總算完整。

 最後,我終於把所得的資料整理成一篇逾2000字的報道。刊出當日,我不禁重讀好幾遍。在此感激在這篇報道上及兩個月以來上司及同事的幫忙和教導。要學的事仍多得很,還請大家多多指教! 原刊2019年6月4日《明報》副刊世紀版「編輯室手記」

Scroll to Top